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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厦门市集美区税务局专家到集美大学指导并作专题讲座的通知

发表者:财务部日期:2019-01-08

院内各单位: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已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为帮助教职工及时了解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政策,享受个税改革带来的减税红利,集美大学财务处邀请集美区税务局专家到集美大学举办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政策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座内容: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解读。

二、讲座时间:2019年1月9日(星期三)下午3:00-5:00。

三、讲座地点:尚大楼108室。

欢迎广大教职工积极参加。

财务部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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