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我院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为:2021年4月3日—4月5日放假,与周末连休,共3天。请各单位:
一、做好疫情防控。请按要求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引导本单位师生节日期间自觉遵守福建省、厦门市和学校有关部门关于疫情期间防控相关管理规定,注意安全防护,减少外出,避免参加集体性和聚集性活动。
二、做好安全工作。请在节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加强重点部位防范,做好防火、防盗等后勤保障工作,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假期安全。做好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醒师生注意安全,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做好值班值守。节假日期间,除办公室安排值班外,学工部、保卫部可根据工作需要做好值班安排,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值班安排表于4月2日(周五)下午下班前报送到学院办公室。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