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根据共青团福建省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员”“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福建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评选表彰的通知》文件要求。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重点从近五年获得过市级团委授予的荣誉或其他县处级(含)以上组织授予的荣誉(荣誉应该是综合类奖项,不包括竞赛类、提名奖)的人选和集体中择优推报。各单位至多可推荐“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员”“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福建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各1个。
另外,根据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省青年联合会《关于开展第十七届“福建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重点从获得过市级“青年五四奖章”或其他地厅级(含)以上综合类荣誉(不包括竞赛类、提名类奖项)的人选和集体中择优推报。各单位至多可推荐“福建青年五四奖章”个人和集体各1个。
请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组织申报,经研究决定后推荐,并于3月22日上午11: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34770971@qq.com,相关纸质材料待学校研究确定推荐人选(集体)后再提交。联系人:陈婧,联系方式:13859966156。
附件:
关于开展”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员““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员”“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福建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评选表彰的通知.docx
关于开展第十七届“福建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docx
院团委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