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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申报“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

发表者:院团委日期:2020-03-13

院内各单位:

根据团中央办公厅《关于申报“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中青明电〔2020〕7号)文件要求,请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组织申报,经研究决定后推荐,并于2020年3月15日(周日)下午3点前,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到34770971@qq.com邮箱,联系人:陈婧,联系方式:13859966156。

附件:关于开展申报”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docx

院团委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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