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校历安排和集大办〔2020〕1号文通知,现将我院2019-2020学年寒假及2020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1.学生和教师放假时间:1月11日至2月16日,教师2月16日报到,学生2月16日注册,2月17日上课。
2.全院行政人员放假时间:1月13日至2月14日(1月11日-12日、2月15日-16日上班)。
二、工作要求
1.认真总结、科学谋划各方面工作。全院各单位要在确保本学期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的基础上认真总结2019年工作,科学谋划2020年的工作要点,做好下学期开学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寒假期间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2.严格执行师生外出请销假制度和返校报到制度。各单位应在2月16日下班前,分别向人力资源部和学工部报告教职工和学生返校报到情况。
3.做好师生走访慰问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教学系(院)要结合实际,做好节日期间走访慰问工作,统筹各方面资源,深入细致地开展好走访、慰问和送温暖等工作。
4.加强安全教育和校园安全管理。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认真做好期末、寒假和春节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假期校园的安全稳定工作。
5.认真落实值班应急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值班工作岗位责任制,确保本单位各项职能和服务事项履行到位,确保联络畅通;遇到突发事件、重要紧急情况和重大网络舆情要按照程序及时报告。除院办统一安排值班外,其他部门(见附表)也要安排人员值班,值班安排表于1月10日(周五)下班前通过OA及书面报送至学院办公室高金选。
6.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各教学系(院)、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是否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守廉洁纪律,倡导勤俭文明过节。要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紧盯“四风”新动向,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纠“四风”、转作风,持续严防寒假春节的“四风”问题,坚决遏制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违规公款吃喝,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乱发、滥发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大操大办,不准借婚丧喜庆、民俗活动等借机敛财、铺张浪费。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一律严查快办,决不姑息;对工作失责失察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附表:
序号 |
部 门 |
序号 |
部 门 |
1 |
各教学系(院) |
4 |
保卫部 |
2 |
教务部、招生办 (合并值班) |
5 |
资产与后勤管理部、基建办(合并值班) |
3 |
学工部、就业办、团委(合并值班) |
6 |
图书馆、信息中心 (合并值班) |
办公室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