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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19年度内涵建设奖励工作的预通知

发表者:人力资源部日期:2019-09-30

全院各单位:

为推进“一流诚毅”建设,激发各教学单位做好内涵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切实做好“一流学科”和“一流专业”建设。经学院研究,现就做好我院2019年度的内涵建设奖励工作,预通知如下:

一、学院内涵建设奖励的设立,用于奖励对学院事业发展有贡献的教职员工,应按贡献大小有所区别,不实行平均分配。

二、我院各教学单位2019年度的内涵建设奖励,拟参照集美大学关于印发《集美大学学院内涵发展建设考核奖励方案(修订)》的通知(集大综【2019】2号)精神执行。

三、主要参照《集美大学学院内涵发展建设考核指标表》的内容,根据我院学科和专业建设的实际情况,适度降低项目要求和增加指标项目,制定《2019年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教学单位内涵发展建设考核奖励方案(试行)》和《2019年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教学单位内涵发展建设考核指标表》。具体由人力资源部牵头,会同教务部和科研促进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制定,并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

四、教学单位内涵发展考核奖励金(考核年度)=学院用于内涵建设发展考核奖励总金额×教学单位(考核年度)内涵考核得分/全院教学单位(考核年度)内涵考核的总分和。

五、教学单位的内涵建设奖励经费,其中不少于50%用于奖励对内涵发展作出直接贡献的教职工,其余部分可用于本单位教职员工参与内涵建设的基础性奖励。各教学单位的内涵奖励分配办法,报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后统一执行。

六、因统计内涵建设考核数据的时间节点为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我院2019年度的内涵建设奖励工作拟安排在2020年3-5月进行。在我院正式文件下发前,请各教学单位根据《集美大学学院内涵发展建设考核奖励方案(修订)》(集大综【2019】2号)和《集美大学学院内涵发展建设考核指标表》的相关要求,推进各自单位的内涵建设工作。

七、其他未尽事宜,以学院正式下发的文件为准。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部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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