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切实做好我省教育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通知》《厦门会晤安保维稳部厦门市工作组关于全面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我院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部门或教学院系)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网络信息系统安全主体责任。明确一位单位领导为网络安全责任人,指定专门人员为网络管理员,签订《网站(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责任书》(已发至OA单位账号),落实工作责任。
二、自2017年7月7日起将针对院内网站、信息系统和服务器执行严格的管控措施。网站群以外的网站建议尽量迁入网站群,否则将关闭达不到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的所有网站;不需要向社会开放的信息系统要限制校内访问,如确有需要开放校外访问权限,需由责任单位向信息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网站(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责任书》上写明使用范围,同时信息系统需通过信息中心的信息安全检测才能开放外网访问权限;服务器原则上应部署在学院数据中心,若未部署在数据中心的,应能够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做好定级备案,并根据定级要求进行系统和运行环境的建设(防火墙、防病毒、防DDOS攻击、日志审计、数据库审计、WAF等)。
三、各有关单位(部门或教学院系)要全面梳理本单位信息系统(含网站,下同)情况,填报《集美大学诚毅学院信息系统台帐》(已发至OA单位账号)。
四、请各单位于2017年7月6日前,以单位帐号将《集美大学诚毅学院信息系统台帐》通过OA报送至“信息中心”单位帐号,并将签订好的《网站(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责任书》纸质版送信息中心。
(联系人:信息中心 李艳婷 电话:6182619)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