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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学生赴台学习交流的通知

发表者:对外交流合作部日期:2017-05-31

为增进我校与台湾高校在艺术设计、文创领域的交流与了解,我校拟选派优秀学生赴台湾东方设计学院进行为期一个学期的学习交流。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学校:台湾东方设计学院

二、选派专业及人数:10人,艺术设计、文创领域相关专业

三、学习方式:对应专业或跨专业学习

四、学习时间:2017年9月至2018年2月

五、费用:详见“研习简章”之“费用说明”。每位学生可获东方设计学院奖学金新台币5000元。

六、申请条件:

1、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2、思想端正,身心健康,有较强的适应、沟通、协调及社会实践能力。

3、成绩优异,综合素质良好,无违纪记录及不良嗜好。

4、服从我校及台方交流院校的各项安排,一经录取,非不可抗因素不可擅自退出交流项目,否则将取消今后出境交流资格。

5、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有能力支付往返旅费及在外学习期间的相关费用。

七、申请材料:

1、集美大学诚毅学院赴港澳台交流项目申请表(签章)

2、历年成绩单

3、集美大学诚毅学院赴港澳台学习情况登记表

4、东方设计学院研习简章之“申请来台准备文件及注意事项”

以上材料经系审核推荐后于6月16日前汇总至对外交流合作部。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92-6181689

附件:东方设计学院.zip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生赴台港澳学习承诺书.doc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生赴港澳台交流项目申请表.doc

对外交流合作部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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