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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诚毅学院志愿消防队的通知

发表者:保卫部日期:2016-05-30

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和学校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组建校园志愿消防队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建目的

志愿消防队组织是我国消防力量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和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重要载体。组建校园志愿消防队组织的目的在于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增强师生防火御火能力,夯实校园公共消防安全防御体系,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组建对象

消防队组织包括志愿消防队和志愿消防员两种形式,各教学院系应建立一支学生志愿消防队,指定一名老师担任队长。学院各单位必须指定本单位一名成员担任志愿消防员。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各单位志愿消防队组织应覆盖本单位所有使用场所,负责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组建方式

各教学院系要求组一队志愿消防队,队员组成由每个专业每个年级各出1男1女,编成宣传、灭火、疏散等小组,同时指定一名本单位老师担任队长。同时,学院各教学院系、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指定本单位1名教职工成员担任学院志愿消防员,组成学院教工志愿消防队。

四、工作职责

1、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等维护消防安全的志愿,负责做好本单位所有使用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2、积极宣传消防常识,认真执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其他师生共同遵守。

3、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和扑救初起火灾的技能,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4、定期对本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不能马上消除的,应设置临时防护措施并上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火灾发生。

5、遇有火情,能够按照规定,及时扑救初起火灾,组织引导人员疏散,并正确报火警。

6、根据工作安排,及时上报工作材料,并提出改进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建议。

7、完成组建单位和指导部门布置的其他有关消防安全工作。

五、工作安排

2016年6月3日前,各单位应完成组建志愿消防队组织工作,并将组建情况报保卫部(电子版发送至550132398@qq.com)。如有疑问,请咨询保卫部陈明堂老师,咨询电话0592-6188110。

附件1:志愿消防队___(楼)小队成员情况表

附件2:志愿消防员情况表

保卫部

201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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