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厦门市第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厦评奖办【2016】2号)的要求,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成果要求:参评基础理论研究类的论文和著作,须是公开发表或出版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申报参评应用对策研究类的论文和著作,须以厦门经济社会发展为研究内容,可以是在各级报刊(含有准印证的内部刊物)发表的研究成果,也可以是未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未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须证明已被市、区两级实际工作部门采用并取得成效);凡已在相当或高于本奖励的评奖中获奖的成果不再参评。
2、成果时限:申报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须发表或出版于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
3、申报数量:每人申报项目不超过三项(其中基础理论研究类奖项最多两项、应用对策研究类奖项最多三项)。
4、申报材料:填写《厦门市第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2份),附与申报类别对应的《厦门市第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专家评审表》(一式10份)、参评成果一式6份(其中未匿名处理的原件1份,匿名处理的原件或复印件5份)。用笔名发表的论文和著作,必须由学会或单位出具证明,方可申报。
5、申请者请于2016年4月25日前将《申报评审表》、《专家评审表》、《申报清单》(《申报评审表》、《专家评审表》需A3纸双面印制并装订)报送科研促进部(景祺楼1407,电话:6182009),电子版申请材料发送到haiyanamoy@163.com,主题注明“厦门市第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
附件:厦门市第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材料.rar
科研促进部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