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网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转发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整2016年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时间的通知

发表者:日期:2016-01-04

根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2016年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时间有所调整,原3月、9月考试取消,保留5月、6月、11月和12月考试,接受报名时间预计为每个学期的开学,请关注报考通知。具体各工种考试安排如下:

职业(工种)

报名考试费

考试时间

中级

高级

人力资源管理师

240

290

5月、11月

心理咨询师

/

240

5月、11月

理财规划师

/

240

5月、11月

项目管理师

240

290

5月、11月

企业培训师

/

290

5月、11月

营销师

190

240

6月、12月

秘书(涉外秘书)

190

240

6月、12月

公关员

190

240

6月、12月

企业职能部门经理或主管(一考双证)

/

370

6月、12月

公共营养师

210

260

6月、12月

房地产策划师

/

260

6月、12月

商务策划师

210

260

6月、12月

会展策划师

240

290

6月、12月

信用管理师

/

290

6月、12月

采购师

190

240

6月、12月

企业文化师

/

260

6月、12月

一、报名对象:相关专业各年级在校生、在职员工。

二、报考条件:

1.本专业在校生可在大二下学期及以上年级直接报考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

2.非本专业学生可在大三上学期及以上年级,经相关工种知识学习或相关培训后,直接报考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

3.心理咨询师大三下及大四经过培训后方可报考;

4.专升本学生报考请提供专科毕业证书。

5.如遇政策上的相关问题,可来电或到办公室咨询。

三、报名地点: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景祺楼一楼东侧112室咨询电话:6183581

四、报名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五、报名材料:1.厦门市职业资格鉴定申请表(报名处领取或网上下载)一式三份;

2.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复印件各一式三份;专升本需专科毕业证书

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提供在职证明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两份。

3.二寸同底黑白免冠照片5张。

4.以上材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

5.缴费请使用校园卡。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应用技术中心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职业技能鉴定站

2016年1月4日

返回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