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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申报:关于申报2016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的通知

发表者:日期:2015-12-18

院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16年省教育厅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指标

我院科技类可推荐8项,社科类可推荐12项。

二、项目立项方向与原则

1、今年起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立项不再设重点项目,产学研合作课题的项目数控制在名额的10%之内。

2、围绕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和建设新福建的需要,突出选题的创新性,注重全局性、前瞻性和战略性问题的研究。

3、把有利于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有利于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有利于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作为项目立项的重要标准。

4、优先支持40周岁以下、中级及以下职称科研人员申报的课题,注重对高校中青年科研骨干教师的资助。

5、积极鼓励跨学科、跨领域、跨单位联合攻关和产学研合作的科技类项目,优先支持以高校科技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申报的科技类项目。

6、积极鼓励开展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的人文社科类项目研究,积极为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促进学术和理论创新,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三、项目立项条件

1、优先支持具有中级及以下职称的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独立学院可适当放宽至副高级职称。具有科研实力的初级职称申报人须附一位具有高级职称科研人员的推荐意见。

2、项目申报人的年龄,独立学院申报人不超过45周岁。

3、承担国家级项目或省重点、重大项目和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4、申报项目须经学校(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统一推荐上报。

四、申报材料及截止时间

1、项目申请人应填报《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1、2)一式3份;各项目类别请在封面予以相应地标注。产学研专项附上校企合作合同书或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让等相关证明。

2、科技类申请书中“十三、申请者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意见”、社科类申请书中“七、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查意见”代拟学院意见“同意申报,该项目组有能力和条件完成本项目的研究工作。我院将在人力、物力和时间上予以支持,并按照教育厅要求给予配套经费”。

3、请各单位在2016年1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汇总表)报送科研促进部(景祺楼908,电话:6182009)。电子版申请书命名“(姓名)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科技项目申请书”,发送到haiyanamoy@163.com,主题注明“2016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

4、学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和推荐。学院评审后拟推荐的项目,项目申请人需要通过“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系统(http://xmgl.fjedu.gov.cn)”进行上报,按照申报系统要求逐项填报相关的信息表。系统受理申报的时间截止至2016年2月29日。

附件:2016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请材料.rar

科研促进部

201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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