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与台湾交流院校签订的校际交流协议,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对台校际交流项目开始选拔。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学校:中原大学、修平科技大学、佛光大学、中华大学
二、选派专业及人数:请见各校招生简章
三、申请条件:
1、思想端正,身心健康,有较强的适应、沟通、协调及社会实践能力。
2、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综合素质良好,无违纪记录及不良嗜好。
3、服从我院及台方交流院校的各项安排。
4、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有能力支付往返旅费及在外学习期间的一切费用。
四、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系递交《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生赴港澳台交流项目申请表》,各辅导员对报名学生进行严格甄选,各系对选送学生做出推荐意见后,表格递交至对外交流合作部。
2、对外交流合作部审核材料,审核通过者递交其他申请材料。
3、台方审核各项申请材料,甄选、确定最终录取学生名单。
4、对外交流合作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协助台方高校向台湾移民署递交学生赴台申请材料,办理入台证。
5、对外交流合作部办处理学生赴台前期相关事宜,开展行前培训。
6、学生返校后进行学分转换工作。
五、费用:详见各台方交流院校的附件材料。
六、申请材料:
1、《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生赴港澳台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1)
2、历年成绩单
3、其他申请材料(详见各台湾交流院校的附件材料,初审无须提供)
六、截止日期:
报名资料11月13日前送交诚毅学院对外交流合作部(景祺楼1502)办公室。详情请见诚毅学院对外交流合作部网站主页。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92-6182952
附件一: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生赴港澳台交流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二:
台湾中原大学招生简章.zip
附件三:
台湾修平科技大学招生简章.zip
附件四:
台湾佛光大学招生简章.zip
附件五:
台湾中华大学招生简章.zip
对外交流合作部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