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网 > 通知公告 > 正文

交流学习: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赴台湾高校学习交流项目的通知

发表者:日期:2015-10-27

根据我院与台湾交流院校签订的校际交流协议,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对台校际交流项目开始选拔。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学校:中原大学、修平科技大学、佛光大学、中华大学

二、选派专业及人数:请见各校招生简章

三、申请条件:

1、思想端正,身心健康,有较强的适应、沟通、协调及社会实践能力。

2、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综合素质良好,无违纪记录及不良嗜好。

3、服从我院及台方交流院校的各项安排。

4、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有能力支付往返旅费及在外学习期间的一切费用。

四、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系递交《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生赴港澳台交流项目申请表》,各辅导员对报名学生进行严格甄选,各系对选送学生做出推荐意见后,表格递交至对外交流合作部。

2、对外交流合作部审核材料,审核通过者递交其他申请材料。

3、台方审核各项申请材料,甄选、确定最终录取学生名单。

4、对外交流合作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协助台方高校向台湾移民署递交学生赴台申请材料,办理入台证。

5、对外交流合作部办处理学生赴台前期相关事宜,开展行前培训。

6、学生返校后进行学分转换工作。

五、费用:详见各台方交流院校的附件材料。

六、申请材料:

1、《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生赴港澳台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1)

2、历年成绩单

3、其他申请材料(详见各台湾交流院校的附件材料,初审无须提供)

六、截止日期:

报名资料11月13日前送交诚毅学院对外交流合作部(景祺楼1502)办公室。详情请见诚毅学院对外交流合作部网站主页。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92-6182952

附件一: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生赴港澳台交流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二:台湾中原大学招生简章.zip

附件三:台湾修平科技大学招生简章.zip

附件四:台湾佛光大学招生简章.zip

附件五:台湾中华大学招生简章.zip

对外交流合作部

2015年10月26日

返回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