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以下是关于举办厦门市第26期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培训班的通知,满足条件并需要申请培训的请先于教工群里联系应用技术赵若倩,于8月30号之前将材料准备齐全寄放于景祺楼物业接待处,谢谢。
厦职鉴[2015]8号
关于举办厦门市第26期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队伍建设,适应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发展的需要,确保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结合我市鉴定考评实际,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决定举办我市第26期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工种范围
变配电室值班电工、测量放线工、叉车司机、插花员、茶艺师、船舶电工、船舶起重工、调酒师、锻造工、铸造工、服装缝纫工、服装制作工、电气设备安装工、化学检验工、计算机(微机)维修工、计算机网络管理员、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咖啡师、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客房服务员、餐厅服务员、前厅服务员、口腔修复工、礼仪主持人、美发师、美容师、美甲师、汽车维修钣金工、汽车维修漆工、摄影师、室内装饰设计员、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水环境监测工、涂装工、挖掘机驾驶员、无线电装接工、西式面点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眼镜定配工、医药商品购销员、用户通信终端维修员、制冷设备维修工、制鞋工、智能楼宇管理师、中药调剂员、装配钳工、录音师
二、申报条件
(一)热爱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自觉遵守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守则和有关规章制度。
(二)考评人员申报年龄为男性25—65周岁,女性25—60周岁,且身体健康,能够保证正常的考评活动时间。
(三)熟悉申报考评职业(工种)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申报考评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且持有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6年以上;
2、持有申报考评职业(工种)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3、持有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可申报相关考评职业(工种);
4、具有其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且持有本职业(工种)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三、报名方式及应提交的材料:
(一)个人报名:
凡符合考评员申报条件的人员,可直接到市中心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1、由本人填写并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的《厦门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申报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本人近期一寸黑白免冠照片4张。
(二)鉴定机构组织报名:
各鉴定机构可根据需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并向市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1、由鉴定机构填写并加盖公章的《厦门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将电子文档发送市中心电子邮箱xmosta@163.com;
2、由申报人员填写并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的《厦门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申报表》一式两份;
3、申报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鉴定机构应认真核对申报人员所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无误后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4、申报人员近期一寸黑白免冠照片4张。
四、有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2015年8月4日—2015年8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鉴定督导与管理科(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6楼608室),电话:5320155,联系人:徐莹。
(三)培训收费标准: 400元/人。
(四)培训时间:2015年9月12日—10月11日。
(五)培训地点及具体课程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
1、厦门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申报表.doc
2、厦门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培训申报汇总表.xls
201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