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集美大学诚毅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集美大学诚毅学院体育与艺术系
三、竞赛日期:4—11月份
四、竞赛地点:诚毅学院体育馆、篮球场、足球场、匹克球场、游泳馆、庄重文夫人体育中心等
五、竞赛项目:羽毛球、乒乓球、气排球、排舞、匹克球、健身气功、游泳、5人制足球(男、女)、男子5人篮球、女子3人篮球、体测、田径运动会
六、参加单位:以系(院)为单位
七、竞赛规定:
1.凡是我院学生均可代表本单位报名参赛(体育与艺术系社体专业学生不参与比赛)。
2.每个代表团须参加至少5个项目,其中田径为必参加项目。
3.若报名单位(个人)不足3队(人)则取消比赛。
4.体测项目不进行单独比赛,选取2-4年级学生体测数据进行排名,以及格率作为排名成绩标准。
八、运动员资格
1.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所报的比赛项目。
2.报名表须审核盖章送体育与艺术系(陈企标体育馆107教学秘书处)方能参加比赛。运动员比赛需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检录后方能参加比赛。
3.严禁运动员资格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如发现即取消比赛成绩和资格并通报批评,扣团体总分30分,同时取消参评体育道德风尚奖资格。
九、奖项设置、名次录取及奖励办法
(一)设置奖项
运动会设个人单项奖、集体奖和团体总分奖,另外设“体育道德风尚奖”、“特别贡献奖”和“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奖”若干名。
(二)运动会名次录取计分办法:
1.单项比赛:按成绩录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
2.集体项目:羽毛球、乒乓球、气排球、排舞、足球、篮球、体测、匹克球、健身气功按成绩录取前八名,计分为单项的三倍,即八名按27、21、18、15、12、9、6、3计分;田径、游泳接力团体项目,计分为单项的两倍即前八名按18、14、12、10、8、6、4、2计分。
3.团体总分:各代表团在团体赛、个人赛所得的分数累计相加为运动会团体总分,总分多者名次列前;若总分相等,则视获单项团体赛第一名数量确定,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视金牌总数数量确定,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视第二名、第三名......依次类推。
(三)奖励办法
运动会个人、集体、团体项目均录取前8名给予奖状奖励(团体前三给予奖杯奖励)。
十、报名办法和地点
1.请各代表队按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定的具体要求和报名时间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报名内容。
2.报名时应携带报名表(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运动员身份证和学生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
3.报名过程中若有问题,请联系陈裕臻老师,联系电话:6183781。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