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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秋季学期选派学生赴台湾铭传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发表者:对外交流合作部日期:2026-05-19

为拓宽学生学术视野,促进两岸高校教育文化交流,学院现启动2026年秋季学期选派学生赴台湾铭传大学交流学习项目报名工作,相关事项及材料规范要求通知如下:

一、交流学习时间

2026年8月28日—2027年1月11日,报名截止日期:2026年5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一)我院2024级、2025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热爱祖国,拥护祖国统一,思想进步,政治立场坚定,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三)学业成绩良好,学习态度端正,具备较强自主学习与适应能力;

(四)家庭经济条件能够承担赴台交流相关费用,自愿报名参加;

(五)已征得家长同意,对赴台交流可能遇到的各类风险有充分认知,并配合学校完成各项材料准备与手续办理。

三、项目费用说明

本交流项目是自费交流项目,学生须正常缴纳我院学费及相关费用,同时缴纳交流院校要求的学杂费、住宿费、保险费等费用(费用标准详见附件1申请简章)。

四、报名方式

1.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教学系(院)递交《集美大学诚毅学院赴台港澳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2)。各相关教学系(院)对报名学生进行严格甄选推荐,并于5月22日前向对外交流合作部(景祺楼1206)提交报名表和入学以来所有科目的成绩单(请找各系教学秘书打印成绩单)。

2. 对外交流合作部初审材料,根据各教学系(院)报名情况及交流院校要求,确定交流生初选名单。

3. 提交其他申请材料(详见附件3-5),对外交流合作部审核并交送交流院校,由其甄选确定最终录取学生名单,签发邀请函及研修计划行程表。

五、注意事项

1. 学生出境前,须在各教学系(院)相关教师及教学秘书指导下,根据《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本科教学培养方案》规划好下学期赴交流院校的选课方案,完成《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国(境)外交流课程学分认定审批表》(附件4)的审批。

2. 学生交流结束后需根据学院要求按时提交赴台交流心得,并按相关程序进行学分转移。

3. 对外交流合作部根据院内选拔结果向交流院校统一推荐候选人,最终录取结果由交流院校决定,一经录取,申请人不可随意退出。

4. 填写“交流院校申请材料”(附件5)时,需注意所有文件内容、文件夹名称、所有文件名必须全部转换为繁体字,且附件5中的所有材料打包压缩,仅限使用WinRAR软件,禁止使用其他压缩工具,避免解压后乱码无法识别。

六、项目咨询

对外交流合作部(景祺楼1206) 刘老师

联系电话:0592-6182952

邮箱:1286072537@qq.com

对外交流合作部

2026年5月18日

2026年秋季赴台湾铭传大学交流申请材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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